苏州安信会计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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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现在许多外商投资企业咨询外汇帐户如何开立、使用、关闭,请您先介绍外商投资企业外汇结算帐户吧。
答:外商投资企业开立外汇结算帐户首先应有《外商投资企业外汇登记证》,其次还应有书面申请和对外收付汇合同或意向书,然后向外汇局提出开户申请,凭外汇局《开立外汇帐户通知书》到外汇指定银行办理开户手续。
问:外汇登记证如何办理?
答:外商投资企业在领取营业执照后30日内,持营业执照、批准证书、企业代码证书、合同章程、可行性报告到外汇局办理外汇登记手续,领取《外商投资企业外汇登记证》。
问:您所说的开户申请有何要求?
答:企业在开户申请中应说明企业基本情况、开户用途、业务量大小、开户行名称、币别、申请限额等。
问:结算帐户限额是什么?如何确定?
答:结算帐户的限额是指外商投资企业经常项下允许保留的金额,超过限额部分必须在5个工作日内结汇。结算帐户限额审核依据主要有:注册资本的10%、业务量、合同金额大小、实际收汇情况等。
问:结算帐户限额可以提高吗?
答:可以,但要具备以下条件:多次发生超限额结汇的情况,企业单笔收汇金额数倍于限额等。
问:结算帐户在收支上有何规定,是不是都不需经外汇局批准?
答:不是。结算帐户收入只能是经常项下的外汇收入,包括贸易、劳务、捐赠。结算帐户支出可用于经常项下,用于资本项下支出时需经外汇局批准。
问:请您再介绍一下外汇资本金帐户开立等方面的规定吧。
答:可以。外商投资企业开立外汇资本金帐户应具备以下条件:《外商投资企业外汇登记证》、企业合同、章程。企业应凭外汇局的《开立外汇帐户通知书》到外汇指定银行开立外汇帐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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