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建设厅对全省申报工程招投标代理资格的社会中介机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代理机构认定办法》(建设部79号令)、《关于开展工程招标代理机构认定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苏建招[2000]326号),组织了专家委员会,对工程招标代理机构的甲级、乙级资格和暂定资格单位进行了评审。分别于2001年7月30日(第一批公告)、11月1日(第二批公示)、11月30日(第二批补充公示)在Internet(www.cein.gov.cn)上予以公告,全省58家中介机构榜上有名,其中:甲级资格2家;乙级资格8家;暂定资格48 家。我所取得了工程招投标代理的暂定资格,但是太仓唯一获此资格的机构。
另据江苏省建设厅《关于明确工程造价咨询单位业务范围有关总是的请示的复函》(苏建函定[2001]478号文)称:“根据建设部《工程造价咨询单位资质管理办法》(建设部第74号令)和《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认定办法》(建设部第79号令)的精神,工程造价咨询单位和招标代理机构取得新核发的《工程造价咨询单位资质证书》或《工程招标代理机构资格证书》,均可从事工程招标标底的编制工作,我厅今后不再单独核准编标资格。”本所是经江苏省建设厅批准的具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