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虚开增值税购进货物的所得税问题
苏州安信会计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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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04-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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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税函[2003]112号《关于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通过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购进的货物所得税处理问题的批复》对外商投资企业在采购货物中取得了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这部分货物所涉及的所得税问题进行了答复,有关内容如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第十七条的规定,企业各项会计记录必须完整准确,有合法凭证作为记账依据。因此,如果企业不能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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