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改革开放,搞活经济的不断深化,有些工业企业在原有生产的基础上,开拓来料加工业务,使企业增加生产经营活力,提高经济效益。在这种新情况下,企业财会部门增添了来料加工新的核算内容。加工产品消耗的原材料有单一的,也是一定配比的多种原材料。目前有的企业开拓承接来料加工业务后,只是凭企业的业务部门与委托加工单位按合同规定的原材料品种、数量、规格、材质和提供的时间由仓库验收,到期发出产成品。财会部门只核算产品的工费成本,对委托加工单位提供的原材料不记入财务帐,而是备查簿上反映和监督。企业内部从原材料计耗、在产品盘存等一系列经济业务缺乏完整的核算。但委托加工单位所提供的原材料往往在品种、数量、规格、材质等方面存在此多彼少的情况;而企业向委托加工单位结算工缴则是按产品消耗定额计算的,这就使来料的品种、数量与生产实际消耗量存在一定的差异导致库存帐实不符。
为了改善来料加工产品成本核算,笔者建议采用以下方法供同行们参考。
一、委托加工单位来料的核算
从加工合同签订生效,委托加工单位提供的原材料进厂,企业有责任到期发出产成品,虽然企业不支付来料货款,已构成了承担来料的保管和经济责任。但仓库保管很难做到按委托加工单位和自备材料分别堆放和管理。为此,在保管上可视同自备材料,在帐务处理上,根据收料单的内容按照收料日期的同类帐面材料单位成本计算材料价款。借记“原材料”贷记“其它应付款-受托加工材料价款”科目。
二、加工产品的成本核算
企业按计划生产,一般不可能在某月专门生产加工产品,也难以分清某委托加工单位的材料生产该单位的